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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岐江智慧港”首期505亩连片产业用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询价函

发文时间:2023-01-28    来源:中山24500皇冠走地手机版    作者:中山24500皇冠走地手机版

各相关单位:

我司计划以询价的方式选取“岐江智慧港”首期505亩连片产业用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现邀请贵单位参与报价。

一、一般要求

(一)各潜在报价人应在2023年2月1日下午17:00前,向中山城市科创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提交参与报价报名表,报名方式及表格详见附件1。

(二)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定为2023年2月2日下午15:00,报价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前递交至:中山城市科创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二、递交文件方式

报价文件加盖公章并密封后由报价文件签字本人直接送达。

询价单位:中山城市科创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中山市东区兴政路1号中环广场2座9楼

邮政编码:528403

联系人:陈小姐

联系方式:0760-88389858

三、项目法人:中山城市科创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四、项目名称:“岐江智慧港”首期505亩连片产业用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

五、建设地点:中山市港口镇

六、项目概况

本项目规划总面积约为505亩,均为产业用地。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企业融资开发建设用地规模为245亩,政府招商用地规模为260亩,荔枝围24米以上路网和余庆五路南段两条道路等基础设施工程。对于企业招商用地,项目中仅进行六通一平。

七、服务内容

编制《“岐江智慧港”首期505亩连片产业用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八、资格要求

具备有效的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咨询甲级资信资质或综合资信甲级。

九、工期要求

签订合同且收取相关资料后45个日历天内提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稿。

十、报价范围

报价本项目报价已包含完成本项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所有费用,本项目服务期限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生效,受托人完成委托人全部委托服务业务,且委托人支付了全部服务报酬后自动终止,如委托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可以通过补充协议再进行约定。

十一、合同名称:“岐江智慧港”首期505亩连片产业用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合同

十二、合同形式:总价合同,任何情况下不予调整。

十三、报价上限:本项目上限控制价为人民币(大写)伍拾肆万伍仟贰佰捌拾元整(小写545280元)(含税),超过此控制金额,作无效报价处理。

十四、报价有效期:报价截止日后六十天。

十五、报价保证金额:无。

十六、标前会议:无;标前会议地点:无;

十七、报价文件包括下列文件:

1.报价函;

2.企业资信证书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授权委托书(如果有);

5.类似项目业绩资料。

以上资料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

十八、报价文件份数及密封:正本1份,副本2份;报价文件的正副本密封在一个信封内并加盖密封条及密封章;信封注明本项目名称及截止时间。

十九、报价文件递交单位:中山城市科创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2月2日下午15:00。

二十、开标时间:2023年2月2日下午15:00。

二十一、评标原则及方法

1.开标时,如有效报价人不足三家的,本次询价报价终止,重新开展询价报价工作;

2.有效报价满足三家及以上的,依据我司采购管理办法,根据最低价中标原则确定中标单位;如最低价格相同的,由询价人自行确定推荐中标单位。

二十二、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报价文件将不予接收:

1.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报价文件未按第十八条规定密封和标记的。

二十三、开标时,报价文件出现以下任一情况,报价文件将作废标处理:

1.正、副本份数不满足询价函规定;

2.报价文件递交人不是签字本人;

3.报价文件未按第十七条规定签署并加盖报价人公章;

4.报价高于设定的最高报价上限的;

5.同一报价人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报价文件或者报价的。

二十四、其他

报价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附件:

1.“岐江智慧港”首期505亩连片产业用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报价报名表

附件1:“岐江智慧港”首期505亩连片产业用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报价报名表_1_.DOCX


2.报价文件格式

附件2:报价文件格式_1_.DOCX




中山城市科创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23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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